兩性網紅「口罩男」事件鬧得沸沸揚揚,外界對於總是曬恩愛、分享如何經營感情的KOL婚姻居然翻船大感意外,事件至今各種傳聞讓人眼花撩亂、各種控制狂、酒店、外遇、憂鬱症…等等,許多都可能只是臆測,雙方也都盡可能低調不願透漏太多。
因此我們只針對以下三點,假如屬實可能會有的法律問題!
口罩男的妻子若外遇要賠多少?
假設女方真的在婚內有外遇,男方掌握充足的合法證據,那就要看證據能證明到什麼程度,因為這能證明侵害到什麼程度,再來就是雙方的社會地位跟經濟能力。
比起一般人比較不同的,是口罩男也算是有點小知名度的網紅,此事也是到新聞會播報的程度,對名聲造成的傷害會比一般人大,比如他光是打開電視、上網,就會不斷看到這種傷心事,所以如果外遇屬實,且有達到通姦程度,上述條件都成立,女方經濟能力也負擔的了,那法院判40-90萬賠償都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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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若在婚內到酒店上班,算侵害配偶權嗎?
如果沒發生性行為,單純坐檯喝酒聊天,應該是不太會有這問題,頂多只是這個在這行業工作,往往對家庭名聲會有些不好的刻板印象,但這在法律上較難以做些甚麼。
但假如有帶出場的情況,那事情就不太一樣了,因為牽涉到性方面的行為,這明顯已經侵害到配偶的權利,假設這情況發生了,女方會有侵權賠償責任,而客戶端若對此不知情,這部分才有可能減輕甚至免除。
但由於台灣目前沒有設立合法的紅燈區,這行為一旦被接露,會直接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兩人個別最高可處3萬元以下罰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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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男夫妻若不簽字,女方可訴請離婚嗎?
在過去要訴請離婚,必須過失較大的一方才能提出,但現今婚姻制度有重新釋憲,法院開始重新認定標準,已經不用再為了自己過失比較重的問題,就因此不能離婚。
但不代表能以自己的過錯去請求離婚,仍要以對方的過失為理由提出。
比如自己外遇了,在過去就算對方長期冷暴力,導致家庭失和想離婚,如果對方提出你外遇的證據,能否離婚的權力可能會落回他手上。
但如今法院可能會接受您的要求,只要您提出足以證明對方的過失、且這件事讓法院認為足以判決離婚,就有機會得到應有的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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