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配偶有外遇行為,卻不知道侵害配偶權要如何提告嗎?每年有無數個家庭因為外遇而破碎,然而,想要順利走進法院且討回公道的,要做的準備可能比預期的還要不容易,為了討回公道,我們就來為您解析該怎麼做吧!
侵害配偶權要如何提告?
要提告侵害配偶權,首先得先合法取得證據,再到地方法院寫訴狀提告,訴狀通常建議找律師來寫,若真的沒辦法就用白話文,口語化的表達,但法官每天都有看不完的訴狀,如果想被重視,盡量還是讓法官好理解,且只有精簡的重點就好。
提告後仍可調解
提告後不一定就得無止盡的打下去,很多時候對方怕了、累了,後悔了,就會來拜託你跟他調解,這時候就是進入談判的階段,不論你告的是小三還是配偶,只要對方的誠意、賠償、條件,足以讓你停止訴訟,這對許多人來說也都是一個停損點。
告第三者需個資或聯絡方式
提告第三者需要知道被告是誰,以及如何連絡上他,因為法院沒辦法通靈,如果配偶也不肯招,手上證據也不足以幫助法院調閱第三者資料,線索太少法院也沒辦法幫你告到第三者,畢竟不是重要刑案,警察是不可能主動幫你調查第三者到底是誰。但這部分偵探可以幫你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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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要哪些證據?
侵害配偶權的要件,不限於通姦行為,所以只要牽手、摟摟抱抱、PO網放閃、互稱公婆、曖昧對話等等,這些都有可能幫助你成立,但門檻寬鬆不代表訴訟就容易,就算證據擺在那邊,對方也可能會對證據說謊來解釋過去,所以證據最好到對方無法反駁的程度。
證據取得須合法
雖然配偶有不貞蒐證權,但這比例原則很吃經驗,因為法官對配偶非法取得的證據,能接受的尺度跟前提都不同,而被告最喜歡主張證據違法取得,應當無效,甚至有可能拿這個證據反告刑責,所以如果尺度無法拿捏好,最好蒐證前確定方法跟得到的證據都不會觸法。
證據質與量對判決的影響
證據的證明能力越高,對方就越難反駁,除此之外,證據能證明「什麼行為」也很重要,如果你的證據只能證明到曖昧互稱、或牽手約會,那法院就不會以通姦的嚴重程度來做判決,可能幾十萬的賠償,結果證據只能證明到幾萬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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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要如何蒐證?
蒐證通常都是在自家或是公共場所為主,如果是自家,業者主要都是協助透過針孔攝影機來記錄違法過程,在室外則不受限,只要別被對方發現為主。而錄音或對方跟你對話時,自己不小心承認或直接自白的證據也都可以使用,錄音部分最好自己也是對話當事人之一,較能避免被視為竊聽行為。
蒐證要注意違法性
蒐證最大的風險之一,就是被告妨害秘密罪,並且被主張違法取得的證據不應被採用,所以一般人無法拿捏尺度,最好先跟我們專業人士討論過如何蒐證,才能確保不犯法,比如錄音自己最好是對話當事人,跟拍也建議別拍到私領域空間等等。
蒐證忌諱產生衝突
有些人可能拍證據被抓到時,或是過程中發現更難以置信的事情,嚥不下這口氣就跟對方或小三產生衝突,而衝突會讓本來清白的你,產生各種強制罪、妨害名譽罪、傷害罪、侵入住宅等等刑責。並且打草驚蛇難以繼續蒐證。也因為這樣,機會通常只有一次,如果擔心自己無法做的夠隱密周全,還是會建議先找我們專業人士諮詢討論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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