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創光電的許姓已婚處長,在2023/8/16自爆,因不滿婚姻現況所以搞婚外情,對象高達三位,還說是用身體換資訊,甚至和其中一女拍了很多性愛影片。而網路上有一種猜測,有沒有可能是「大老婆在報復渣男」,用先生的帳號發出貼文,還把小三的個資都洩漏出去,如果真的是大老婆的反擊,這樣做真的有用嗎?

(新聞來源:已婚群創主管自爆偷情3女?疑大老婆反擊PO文 醫嘆:傷敵一千自損八百

 

如果是大老婆的爆料?

那這會是一把雙面刃,而且自傷程度恐怕比較嚴重,畢竟自己是冒著觸犯刑法的風險去爆料,雖然可能毀了先生的名聲,跟那幾位外遇對象的家庭,但我們要想,這個家庭還有孩子,萬一自己真的入監服刑,除了會留下前科,孩子的監護權恐怕也無望了。

 

如果是經過老公同意

如果是經過老公同意使用手機爆料,妻子會觸犯違反個資法第41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20條第1項規定足生損害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而這個爆料不但是在公開的社群平台,更是上了新聞引起社會關注,侵害程度恐怕不低。

 

若未經老公同意

如果沒有經過老公同意,就使用老公手機爆料,除了上述違反個資法外,也會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中的刑法第358的「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罪,依據該條規定:「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之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除了違反個資法可能被判刑,因未經老公同意而登入他帳號發文,還可能再判一個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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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創許姓處長可能會怎樣?

根據網友說法,在科技業這種潛規則一點也不稀奇,如果公司對此人能力的需求,遠大於他的私德問題,也很難保證公司會給予什麼實質上的懲處,甚至若單純只是私德問題,公司更不太有立場去介入。

 

許姓處長恐面臨訴訟問題

外遇對象中有些是人妻,她們的老公知道後,只要能從他們老婆身上揪出證據,每個都能提告侵害配偶權,而侵害配偶權除了了侵害程度之外,也會看雙方社經地位來調整賠償金額,像這種多次、利用權職關係、又是高收入族群,每一個人夫的訴訟恐怕都會賠到見骨。

 

許姓處長的安全問題

這是比較不建議的,但耳聞那幾個與許姓處長通姦的人妻中,有其中一個的人夫已經在找黑道要做處理了,許姓處長會有甚麼樣的安全疑慮,已經是個未知數,但透過這種方式報復,如果被抓到,自己也容易成教唆犯,明明自己遭到背叛,嚴重的話還可能被關,這其實非常不還算,是很不鼓勵的賭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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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報復渣男?

許姓處長喜歡亂搞的事跡,在公司也已經不是新聞,甚至還聽說疑似有人幫他生了個兒子,所以對公司爆料的幫助很有限,那身為大老婆到底該怎麼制裁背叛自己的先生?首先先確保自己不要違法,然後我們來看看怎麼讓他們一個個付出代價。

 

提告侵害配偶權

如果這些貼文是大老婆的爆料,那就代表大老婆握有這些小三的資訊跟外遇證據,那不如就直接提告侵害配偶權,把法院通知信直接寄到小三家,讓她們老公知道這一切,搗碎他們家庭。

如果沒有地址也沒關係,提告時提供相關個資,請法院開出公文讓您到各機關去調閱小三的住址,以補充在訴狀中,這樣就能順利把法院的通知信寄過去了。

 

網路上有判決紀錄

如果侵害配偶權訴訟贏了,除了可以獲得應有的賠償金之外,司法院網站上也會公開判決書內容,這份公開資料好好使用的話,要讓渣男跟小三的公司都知道這些桃色醜聞也不是多困難的事情,雖然渣男的公司會不會管是未知數,可一旦牽扯到好幾個小三他們廠商情報洩漏的問題,事情就會越來越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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