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位人妻上網找砲友,和小王開房共計7次,兩人還大玩SM,之後姦情被人妻的律師丈夫發覺,怒告小王,人妻也作證兩人上摩鐵7次、激戰12次。橋頭地院審理,判小王侵害配偶權,依小王每和人妻上摩鐵1次要賠6萬,共賠42萬元。
丈夫主張,妻子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小王,小王明知妻子已婚,還和她多次上床,侵害他配偶權,要向小王求償150萬1元。全案審理時,小王否認知道人妻已婚,也否認和人妻發生關係。不過丈夫提出證據顯示,妻子於認識小王當天,就在SKYPE表示「我結婚了」,且小王還傳訊說「我就只是想使用妳而已」、「想多X妳而已」,顯示兩人已發生關係。另外人妻也證稱,她和小王沒交往,只是約見面發生關係,共激戰12次。
法官認為,小王雖抗辯SKYPE帳號不是他,但他和人妻的手機基地台資料與這些地點卻都相符,判定兩人曾發生性行為。審酌丈夫為律師,年薪約130萬元,小王為房仲,年薪約60萬元,人妻雖指證小王經常在摩鐵連做2次,但難以認定,依兩人每次上摩鐵發生1次性行為、每次賠6萬元,判小王要賠42萬元,全案還可上訴。
(原文網址: 小王鍊住人妻大玩SM!激戰12次爽喊:只想使用妳 律師夫怒告)
侵害配偶權可以用次數算?
以這則新聞案例來說,律師丈夫用每上一次摩鐵就要賠償6萬元的方式7次總計42萬來求償,這個求償方式也真的是小編少數聽到過的計算方式,但其實也並非不行,畢竟我國法律並沒有要求慰撫金的求償方式,所以要怎麼計算求償其實也是透過當事人提出,再由法官審酌最後才會得出判決結果。
雖然這個律師丈夫求償的方式比較奇特,但是其實眼尖的讀者可能已經發現了,他求償的金額並沒有超出我們平常看到的賠償金額範圍,通常我們會建議當事人將求償金額落在20-60萬之間,因此也可以當成是一種另類的求償方式,但也是殊途同歸、大同小異。
賠多少跟職業竟有關?
至於這則新聞最後說到一方是律師一方是房仲,雙方的年薪也拿出來做比較,也就是說職業會影響賠償金額嗎?其實不得不說還真的有可能會,以我國法官在審判侵害配偶權的損害賠償金額時,因為慰撫金的判斷會涉及雙方的經濟能力、雙方的社經地位、對社會影響程度以及損害嚴重程度等等,但是若是雙方社經地位差距太大,法官還是會酌減賠償金額。
因此慰撫金多少真的跟職業有關嗎?其實不盡然,只是收入的多寡確實會影響法官的判斷,畢竟懲罰常常是相對性的,因此若有相關問題,你也不知道該要多少賠償金可以直接諮詢我們,讓我們替你解答。
單純人妻大玩SM跟交往哪個賠得多?
那今天為什麼人妻和小王要辯稱沒有交往呢?其實有沒有交往也會影響到侵害配偶權的嚴重性,這邊其實可以給大家一個概念,也就是侵害配偶權嚴重的程度比較。
--->精神出軌<曖昧交往<單純性行為<交往且性行為<同居交往且性行為
上面只是一個簡單對照表,當然情況可能也更複雜,但即便交往,有沒有性行為的證據也會讓賠償金額不同,因此若想要多要一點賠償金額,可以直接諮詢我們,讓我們幫你找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