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現代人來說,閃婚、離婚都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對於離婚的認知都不太正確,認為只要離婚就可以解決所有事情,但實際上離婚所需要解決的事情非常多,而許多人也都忽略了!就讓這篇文章告訴你怎麼做吧!
離婚財產怎麼分?
什麼是剩餘財產分配呢?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其實就是發生在離婚之後,我們常常聽到的「分財產」,但是說實話,到底要分什麼?什麼要分什麼不用分?很多人都不太了解,甚至糊里糊塗就把一半的財產給對方了,但你真的有分對嗎?
其實我國在剩餘財產分配中,強調的概念是,「夫妻共同努力獲取的財產」,就是指婚後雙方共同努力為了這個家庭賺取的金錢,因此其實民法上有一條特別規定,如果可以證明對方在婚姻中沒有貢獻,就可以請求法官減輕或是免除剩餘財產的分配,如果有這方面問題想提問可以直接向我們諮詢。
什麼財產可以不用分?
至於是不是婚後所有的財產都需要分配呢?其實並不是這樣,法律上其實有規定三樣財產是不用計算入婚後的剩餘財產分配的,第一樣就是婚前財產,就是婚前靠你個人努力獲得的財產無須跟另一半均分,而第二樣就是因為繼承來的財產,繼承來的財產也不是透過婚姻關係努力來的財產因此也不用算入。而第三樣就是基於贈與的關係獲得的財產,理由也是一樣,就不贅述了。
但是有些人就會有問題是,如果對方用婚內的財產去還婚前的債務,舉例來說,老公婚前的房貸用婚後的財產來還,那房子還需要算婚前財產嗎?那不就不能分了?其實民法也有想到這個問題,因此在這種情況下,若用婚後的財產償還婚前的債務,那拿去償還的錢還是要算在財產分配裡的。
配偶過世也能分財產嗎?
至於如果我的配偶先我一步過世了,那他剩下的錢該怎麼分呢?以民法來說其實在遺產分配之前,配偶可以優先主張剩餘財產分配,所以並不是他所有留下來的錢都算是他的遺產,一般來說配偶還是可以先拿完分配的財產再分遺產的。
因此假設老公留下的錢有1000萬,老婆主張剩餘財產分配,這樣就可以先拿500萬,而剩下的500萬就是老公留下來的遺產,若是家裡只有一個子女,這樣就是媽媽跟孩子均分,也就是說媽媽可以再拿250萬,也就等於是老婆最終可以拿到750萬的錢,若有這方面不懂得都可以直接向我們諮詢,讓我們替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