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除罪化告了也沒用?
侵害配偶權真的賠不多嗎?
通姦除罪化該怎麼辦?
「外遇」一直來都是婚姻中相當常見的行為,面對配偶偷吃,不少人不再和過往相同選擇隱忍,而是勇敢的踏出捍衛自身權益,而徵信社一直都以「婚姻類型」作為最大宗的服務,幾乎每日都能接洽到各式詢問外遇蒐證、提告等相關問題,而不少委託人在諮詢外遇問題時都會緊張地詢問相似的問題,那就是現在沒有刑法通姦罪保障婚姻後,還有什麼方法可以給外遇的配偶以及第三者一個教訓?還是少了刑法就等於外遇無罪,對於婚姻忠誠的人都是傻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