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外遇「各玩各的」,小心互相提告後法官判…

配偶外遇

高雄一對結婚10年的陳姓夫妻,先生抓到妻子外遇同宿,怒告求償200萬,妻子否認外遇,聲稱只是業務上往來的客戶,對方對此也不知情,加上偷拍影像已經侵害到個人隱私,主張沒有證據能力(但法院對這點顯然不買單),並當庭反控爆料先生買春,反告求償60萬。

法院判定陳妻與不明男子有牽手等親暱舉動,但無法證明有同宿及性行為發生,因此判賠陳妻要賠償先生15萬元,而不名男子因不知情而免賠;陳男部分則是發現陳男透過友人協助買春,有相關難以反駁的證據,因此判賠陳男要賠妻子30萬元。後來夫妻兩人不服上訴被駁回。

(新聞來源:妻子外遇、丈夫買春「各玩各的」 互相提告兩人下場曝光

 

配偶外遇小三不知情可以免賠?

不明男子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與陳妻有親密互動,如果能證明是不知情的,還是有可能有過失責任,而法院可能是判斷不明男子連過失責任都沒有,這部分比較考驗法官自由心證跟判斷力,比如已經有種種跡象證明對方疑似有家室,當事人卻故意不去確認,就還是有過失責任的可能性,所以並不是辯稱或故意不去知道就一定能沒事,還是要依照事實基礎去跟律師討論訴訟策略比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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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影蒐證違法嗎?

這是法律比較灰色地帶的問題,如果是違法蒐證取得的證據,法院會有複雜微妙的判斷標準,比如當事人是依照什麼為基礎去蒐證、不貞蒐證權的合理行使範圍到哪…等等,來判斷你的比例原則到哪裡,最後再決定是否接受證據採用。而有些人會因為蒐證尺度拿捏不當,因此證觸犯刑法,除證據無效之外還自己多吃一兩條刑責。

這推測陳男是自行蒐證,並沒有找專業偵探協助,雖然最後蒐證結果還是被法院採納了,但蒐證的程度太保守,無法證明有通姦行為,所以賠償範圍只到微小的外遇行為,對於同宿跟通姦行為根本就無法證明,賠償明顯只有賠給妻子的一半。

如果找專業偵探來蒐證抓姦,除了證據會更深入之外,也不太會馬上走法院,才能以百萬為單位去協商談條件,而不是為了區區二三十萬打半年以上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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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各玩各的下場…

如果是對方先外遇,透過專業偵探去蒐證,都很有機會拿到幾百萬賠償,如果想離婚看是蒐證還是設計處理都不難辦,可一旦兩人各玩各的,本來你的一首好牌就可能會打壞,變成互告戶受傷的局面,最後法院會怎麼判還很難說。

萬一自己剛好沒有對方外遇的證據,會變成明明是對方先不忠造成婚姻破碎,現在各玩各的卻變成我得賠對方的慘痛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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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現在已經陷入互有把柄的狀況,或是對方外遇自己不知道該怎麼辦,也可以隨時找我們專業偵探免費諮詢,讓我們協助您解決眼前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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