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提告時,都會考慮偷偷錄音蒐證,其實錄音蒐證是聰明的決定,但也要注意合法性問題,像我們專業人士在錄音時,有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調查用的,這證據不一定能用,但可以幫助拿到更有用的證據,另外一種就是蒐證用,但屬於輔助性質,因為我們通常都直接錄影,效力也更強。
錄音可以當證據嗎?
錄音當然可以當證據!錄音其實是法庭很常見的證據,但是要注意錄音的合法問題,通常只要自己是錄音對話當事人之一,都不太會有問題,很多人都會故意錄音套話,但這多少會需要一點點小巧思,畢竟錄音沒有畫面,事實還原度還是比較低一些,常常會變成輔助性質的證據。
且如果有很明顯的誘導性,導致錄音不夠客觀,法院也可能不會採信,所以不要覺得有錄到對方說出什麼話就算成功,有時聰明反被聰明誤,一旦失敗,對方下次也會加倍堤防,不會再給你機會錄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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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蒐證可能違法的原因是?
主要是可能會有竊錄的問題,刑法315-1條規定,不能無故利用工具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很多人可能會說,「那是因為對方外遇我才蒐證,我不是無故錄音的阿!」但法院見解就不一樣,目前多數仍認為,不能因為懷疑對方外遇,就得迫使對方受到嚴密高度的監控,這有失比例原則。
所以不是不能錄音,而是錄音的方式、尺度、依據等等,要怎麼拿捏才能讓你合法,不然沒辦法當證據就算了,還因為涉嫌竊錄被對方當場提告,根本是欲哭無淚了,我們不做傻事,要做就讓對手無還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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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證據效力好嗎?
畢竟錄音只能從聲音去做判斷,事實還原度有限,並不是說錄音就沒用,而是整個錄音的時空背景,個案狀況都會不同,對方反駁空間也不是沒有,影像沒有呈現的部分,都可能是對方說謊、編故事的空間。
除了錄音本身還原度問題,如果證據不夠充足,也有過不少人被錄音時明明坦承外遇,在訴訟時就會主張自己沒外遇,會那樣說是單純編故事要氣元配,或故意想逼元配離婚等等,來強調自己其實沒外遇,各種意想不到的謊言都有可能,而且對方是有可能說得過法官的。
所以提告之前要檢視手上證據,規劃好要如何使用跟辯論,如果擔心敗訴,也可以免費加入我們LINE好友,讓專業團隊免費幫您諮詢,確保訴訟之路能暢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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