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外遇是許多人心中的痛,不管是心痛當初的他怎麼變成現在的這副模樣,或是心疼自己怎麼會被他騙了那麼久,可是我對那麼多年的感情還是於心不忍,但我又不知道該怎麼阻止他繼續做,讓我們教你怎麼簽「外遇條款」避免他外遇!

  

外遇條款有用嗎?

所謂的外遇條款其實也有很多其他名字,像是什麼「外遇悔過書」、「愛家協議」、「劈腿條款」、「封殺小三協議書」等等,而這種協議通常是具有民事上的契約性質,所以真的有違約的情況出現,就可以向對方要求賠償,或是要求對方履行一些特定作為。但外遇條款有很多無效約定要注意,尤其很多人會涉及到接下會介紹的三大情況,否則就算對方是合議簽約也是無效的。

 

違反善良風俗

就算是外遇條款,如果約定內容違反社會道德也是無效的,像是「如果外遇就結渣」或是「外遇就洗門風」等等,甚至連「外遇就無條件離婚」也被認定是違反善良風俗喔!

 

過度限制自由

由於憲法保障我國人民最基本的自由,如果外遇過度限制自由,以至於讓法院覺得到達不合理的程度,是有可能被判定無效的,像是「不得與任何異性往來」、「要接受24小時監控」等等,會被認定是過度侵犯隱私或自由的條件。

 

牴觸現有法律

外遇條款不能跟現有法律相牴觸,比如「因甲方外遇而離婚,小孩監護權要無條件讓給乙方」,這就牴觸了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而扶養費、探視權等等,自然也無法作為協議的條件或籌碼。

(其他人也看了:怎樣算破壞家庭?如何對付破壞別人家庭的男人?

  

外遇條款怎麼寫?

那上面談了那麼多,外遇條款該怎麼寫比較好呢?其實最主要的就幾樣,包含約定不得外遇、違反約定的處罰方式、或是其他財產處分、還有強制執行條款等等,而其他的什麼要給老婆報備行程等等都是你們可以自由決定怎麼約定,最基本的就是不要違反以上條件。

我們這邊做個簡單的範例給大家參考:

  本人:ooo立約

  本人因先前外遇與小三(ooo)發展不正當交往關係,並且有性行為交流,嚴重侵害妻子ooo的配偶權,為表達歉意以及誠意,往後若有再次發生該等狀況願意賠償老婆500萬元以茲懲罰,並願意在婚姻期間遵守以下條款。

1、絕對不外遇。

2、晚上9點錢準時回家,若有延誤必報備。

3、薪資上繳,只能自留2萬。

4、須定期送禮給老婆(各大節日、紀念日等)。

.....

N、若有違反願意逕受強制執行。

                                       立約人:ooo

 

(其他人也看了:侵害配偶權可以告幾次?2個情況可再告!

  

外遇條款能當證據嗎?

如果簽了外遇條款,但對方還是外遇了,那我想向對方求償慰撫金以及我想離婚,那有辦法把外遇條款的合約當成是一種證據嗎?其實可以!而且效力還頗強!畢竟這就是對方親自承認的事情,對方若想要否認,那可能須要他拿得出其他證據出來佐證,所以在那之前,法官還是會信你居多。

而訴訟仍然是有技巧的,有了這份外遇條款,代表你就算只有補強證據,訴訟還是對你很有利,但很多人即便有一手好牌,也常常打壞,結果只賠個10幾萬的不在少數,光是告錯條的就不計其數。

 

簽外遇條款算事後原諒嗎?

原則上算啦!但這是有條件的原諒喔,而對方違反了這個條件,所以萬一對方主張已經得到事後原諒,你也可以主張原諒無效,但法律講求的是證據,所以外遇條款內容很重要,如果寫的不夠清楚,可能會變成你要在拿到一次新的外遇證據,才能證明他有再次外遇的事實,但如果約定的好,基本上只要針對特定行為違反約定,您就可以直接提告了。

 

有外遇條款要怎麼告?

這比較牽涉訴訟技巧,通常我們都是針對個案的個人習性、外遇情況、外遇方式等等去做處理,然而比較大方向來說,可以簡單區分成你是要針對對方的違約提告、還是針對對方的外遇提告,立場跟賠償可能就差很多了,所以不可不慎,建議委請專業偵探或律師協助。

因為最好的情況,就是簽完之後,下次再犯不用特地花錢蒐證,就能以簡單的證據要求鉅額賠償;而最糟的情況,就是要重新蒐證一次,告不好還只能得到一般外遇正常的賠償金額,世上沒有後悔藥,更不可能重來,還是建議想清楚再行動。

 

有外遇條款怎麼請求離婚?

其實如果已經簽了外遇條款,對方若沒有再犯,要打離婚訴訟最好找其他事由,因為法官一定會說:「不是已經接受條件後原諒了?怎麼還自己反悔要告?」

但如果是因為對方再犯而離婚,其實光對方外遇這個原因,就能區分成有無通姦事實的證據,來決定以通姦請求離婚、還是以其他重大事由來離婚,剩下比較細節的,就看婚姻狀況有無涉及財產、監護權等問題,來決定是否需要專業律師協助。

(其他人也看了:懷疑老公外遇但沒證據?!是妳沒用對這1方法!

 

若有這方面的需求其實都可以直接諮詢我們,讓我們幫你拿到該有的賠償金額,幫助您討回公道!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