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人夫在包養網認識護理師小詩(化名),性交易1次後覺得她年輕貌美,提議一起拍性愛片放在他經營的成人網,讓她賺點閱分潤。小詩一聽很心動,開始不分早上、中午、晚上和人夫性交並拍片,兩人還傳送曖昧訊息,結果被人夫的妻子發現,將小詩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判小詩侵害配偶權,應賠償20萬元。

(新聞網址:護理師偷吃人夫 合拍性愛片傳成人網賺分潤!早中晚激戰地點曝

  
嫖妓也算外遇嗎?

很多人對於外遇的標準比較像是跟外人建立一個穩定的關係,所以常會有小三/小王的稱呼,但是如果老公花錢嫖妓,這樣能不能算是一種外遇?其實以法律上來說,民法1052條的離婚理由中其中一款就是與配偶以外的他人為性行為,因此只要有性行為,不管對象是誰都可以算是一種外遇。

  

老公愛嫖妓怎麼辦?

像是這則新聞中,老公在包養網上面包養了一名護理師,並且經營色情網站,這樣的行為就是一種嫖妓,也當然是外遇,但知道老公愛嫖妓,有些人就會覺得肯定是自己滿足不了他才會這樣,但其實並不然,雖然有些愛情的文章都會告訴你婚姻要滿足對方才也辦法留住他,但其實以我們經驗來說,很多人就是偷吃成性,他愛嫖妓?那根本會是他的品行問題,不應該把過錯推給你。

  

如果只有心靈出軌算外遇嗎?

但如果另外一半也沒有身體出軌,就是單純跟他人有曖昧,那這種心靈出軌的行為可以算是「外遇」嗎?這當然算,而且也能當作是離婚的理由,只不過通常這個時候我們都會建議當事人蒐集足夠的證據再做後續的動作(像是求償、提告之類的),但若是你只是單純想跟對方討個說法,那也真心建議先找到對方的證據再對質,不然被對方扣上無理取鬧的帽子並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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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嫖妓怎麼提告?

如果像是新聞說的,老公不斷多次的嫖妓,那其實就不是原諒可以解決的了,而常常這個時候大家就會想要透過法院討公道,雖然通姦罪在我國已經廢除,但是我們還是可以透過請求民事的精神賠償來懲罰對方和小三,而且你也可以只選擇告一個,不一定要一起提告。

  

嫖妓該怎麼蒐證?

如果選擇題告,那就勢必要提出相對應的證據讓法官信服,可是像是外遇事件尤其是嫖妓的情況,當事人肯定會藏證據,但這個時候該怎麼辦?以我們的經驗來說,可以先翻看看他的手機聊天紀錄,但如果他刪掉了,只能透過跟監的方式把證據找出來,而若你有這方面的需求都可以私訊我們!

  

拿到證據後先「這樣做」!

但急電你自己拿到證據後有一件事也是非常重要!也就是不要先「打草驚蛇」!畢竟無論是出軌或是嫖妓,若是被發現,一方面對方可能失去理智做出衝動行為,二方面是他有可能防衛心更重,疑心更重,這個時候你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先保護好證據,然後跟律師或是婚姻專員討論下一步該怎做!想辦法找出最好的方式保護你的權利!(像是訴訟或是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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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配偶權賠多少?

以我國的侵害配偶權來說,其實通常金額從5萬~50萬都有,但要怎麼獲得最多的賠償?我國法官在判賠時會遵循幾個原則,像是檢視雙方的社會經濟地位、案件對社會的影響、雙方的經濟能力、以及最重要的當事人損害程度,因此要怎麼獲得最高的賠償,就是一門學問,讓我們繼續說!

  

賠多少?看證據說話!

因此若不想在法律上面吃悶虧,兩件事需要做好,第一個是要準備好證據,畢竟有多少證據說多少話,而你想像中有用的證據可能在法庭上並不有用,甚至可能會犯罪!第二則是讓你的證據變有用,也就是說就算你蒐集到完整的證據,若你在法院上不懂怎麼運用,那也可能枉然,那若以上這兩個重點你有疑問,都可以直接私訊我們!

  

為什麼法官判那麼輕?

至於像是這則新聞中說的,法院判賠小詩20萬,可能會有讀者認為怎麼會判那麼少,其實這就要看事件的性質還有你拿出來的證據是什麼了,一般來說侵害配偶權的金額可能落在5萬~50萬之間,差距真的非常大,但一般人都以為只要提告法官就會自行判斷,但要注意的是,你如果不懂法律操作,就算你知道你有理,但對方若有律師,你就可能會被法律玩弄!然後賠償被降到個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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